新乡市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号)要求,为保证我省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按照《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等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各考点要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严禁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

二、报名管理

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所辖范围内报名工作;省直管县(市)随原归属省辖市考点报名,在郑的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按属地原则到郑州考点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年1月6日—2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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