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解,新乡市交通局赔偿死者家属30万元,郭飞、白宁、赵家林补偿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万元
2011年12月20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等3人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3被告人当庭认罪,并积极补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对其免予刑事处罚一键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
分享到:
新乡市交通局交通路政管理处3名工作人员发现疑似超载的大货车从身旁驶过后,立即拉开警灯,驾驶执法车强行追车,结果造成一辆大货车侧翻,致1人死亡、3人受伤
□东方今报记者何中有王亚南
昨天,记者从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获悉,3名执法者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3人驾驶执法车辆打开警灯强行追车,被追赶的一辆大货车驶入逆行车道,后翻车至道路左侧河南新乡市车辆违章滑行,与对面一辆拉玉米的中型仓栅式货车迎头相撞大货车驾驶员当场死亡,拉玉米的货车司机贾某等3人受伤
2010年10月14日19时许,新乡市交通局工作人员 郭飞、白宁、赵家林3人,在新乡市新长北线107国道附近流动治理超限车辆时,发现两辆疑似超载的大货车自西向东驶过
兰州白癜风医院消除皮肤白癜风
转载请注明:http://www.xinxiangshizx.com/xxsly/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