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的儿子阙先生解释说,他们将房子过户给盛先生时发现,由于房子属于几个亲戚共有,要将房子先赠予母亲陈女士,这笔二手房交易要产生39万元的过户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房屋本身只卖120万元,我不可能再承担如此高昂的费用”阙先生表示,双方都不愿意承担这笔费用,房屋交易因此搁浅盛先生则表示,按照当初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意向合同》,他只愿意承担合同规定由他承担的部分双方僵持之下,阙先生说,在通知了盛先生后他们才将房子过户给了他人而盛先生对此否认知情更多精彩内容@大楚网健康频道(微博)白癜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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